第三章土地的肥力(续前)报酬递减的倾向

第一节土地也许耕种不足,因此由于资本和劳动之增加而产生的报酬就会递增,直至达到最大的报酬率为止;达到了最大的报酬率之后,报酬就重新递减了。耕作方法的改良可使较多的资本和劳动能被有利地应用。报酬递减律是关于生产物的数量,而不是关于它的价值。

报酬递减律或报酬递减倾向的叙述可暂时说明如下:

用于耕种土地的资本和劳动之增加,一般地使所获的农产物数量之增加在比例上是较低的,除非可巧同时发生农业技术的改良。

我们从历史和观察中知道:各时代和各地方的每个农民都希望使用大量土地;当他不能无代价地获得土地时,他如有财产,就会出钱购买土地。倘使他认为,把他所有的资本和劳动都用于一块很小的土地,也可得到与使用大量土地同样良好的结果,则除了这一块很小的土地外,他就不会再出钱去买其他土地了。

当不需要开垦的土地能无代价地获得时,每人使用土地的大小,只是他认为会给他的资本和劳动以最大报酬的数量。

他的耕作是“广耕”而不是“精耕”。他的目的不在于从一英亩的土地上得到大量谷物,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只要耕种几英亩土地就行了。他的目的是要以花费一定数量的种子和劳动而得到尽可能多的全部收获;所以,只要在粗耕下他能管理,他就在许多英亩的土地上播种。当然,他也许会做得过头:他所耕作的面积也许太大了,以致把资本和劳动集中用于较小的面积反而有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能支配较多的资本和劳动,以便对每一英亩的土地多用一些,则土地就会给他以递减的报酬;这就是说,报酬的增加在比例上大于土地对他现在的费用所给与的报酬。但是,如果他的计算是正确的,他正好使用了那么多的土地,使他有最大的报酬;如果他把资本和劳动集中用于较小的面积反要受到损失了。如果他能支配较多的资本和劳动而对现有的土地多用一些,他所得的利益就会小于他耕种较多的土地所能获得的报酬,他就会得到递减的报酬;这就是说,报酬的增加在比例上小于他现在最后使用的资本和劳动所能获得的报酬,当然,这是假定同时在他的农业技术上并无显著的改良。等到他的儿辈长大起来,他们会有较多的资本和劳动用于土地;为了避免获得递减的报酬起见,他们就要耕种较多的土地。但是,也许到那时所有邻近的土地都已有人耕种了,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他们就必须购买土地,或租用土地而付给地租,或迁居到不出代价而能得到土地的地方去。

报酬递减的倾向是亚伯兰与罗得分手的原因,也是历史上所说的大多数移民的原因。凡是在极其需要耕种权利的地方,我们可以相信,报酬递减的倾向是充分发挥作用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种倾向的缘故,每个农民除了他的一小块土地之外,放弃所有的租地并把他一切的资本和劳动用于这一小块土地,就能节省差不多全部地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用于这一小块土地的一切资本和劳动所产生的报酬,与他现在用于这块土地的资本和劳动所产生的报酬,在比例上是一样多,则他从这一小块土地所获得的产物,就可与他现在从全部田地所获得的产物一样多;那末,除了他保留的一小块土地的地租外,原来付出的地租都可变为他的纯利了。

农民的奢望往往使他们耕种的土地超过了他们能够适当管理的数量,这一点是可以承认的:诚然,杨格以后的差不多每一个关于农业的权威学者都对这一错误加以痛斥。但是,当他们告诉农民说,把资本和劳动用于较小的面积是有利的,他们的意思不一定是说,这样就会得到较多的总产物。地租的节省如果能抵过农民从土地所得的全部报酬之可能发生的减少而有余,这一点足以成为他们的论据。倘使一个农民以他的产物的四分之一付作地租,假定他用于每英亩土地的资本和劳动的增加,使他所获得的报酬比他从以前的费用所获得的报酬,在比例上至少超过四分之三,那末,他把资本和劳动集中用于较少的土地会是有利的。

其次,即在像英国这样进步的国家里,仍有很多土地在耕作上是如此地不熟练,以致如果以现在的资本和劳动的两倍熟练地用于土地,则这些土地所生产的总产物可达两倍以上,这一点也是可以承认的。有些人主张:如果所有的英国农民都像最优秀的农民那样能干、聪明和精力充沛,他们就可有利地使用现在的资本和劳动的两倍,这些人很可能是对的。假定地租占现在产物的四分之一,他们现在所得的产物之每四英担,就会增加到七英担:可以设想,如果采用更加进步的耕作方法,他们就会得到八英担,甚至更多。但是,以现状而论,这一点并不证明多用资本和劳动就能从土地得到递增的报酬。事实是这样的:我们以现在那样的农民和他们实际所有的技能与精力而论,我们普遍观察的结果,觉得即使他们放弃大部分土地,而把一切资本和劳动集中用于剩下的土地,除了这一部分土地的地租外,省下来的地租都归他们自己所有,对他们也没有一条致富的捷径。他们之所以不能这样做的理由,就是因为有报酬递减律的缘故,如前所说,这种报酬是以它的数量来衡量,而不是以它的交换价值来衡量的。

现在我们可以清楚地说明以上在关于报酬递减律的暂时说明中的“一般地”这句话所包含的限制了。报酬递减律是一种倾向的叙述,这种倾向诚然可因生产技术的改良和发展土壤全力的时作时辍的过程而暂时受到阻碍;但是,倘使对产物的需要无限制地增加,则这种倾向最终必然成为不可抗阻的。我们对这种倾向的叙述可分为以下两部分:

尽管农业技术的改良可以提高土地通常对一定数量的资本和劳动所提供的报酬率;尽管已经用于任何一块土地的资本和劳动也许远不足以发展它的全力,以致对这块土地增加费用,即在现有的农业技术下,也可得到超过按照比例的报酬;但是,这种情况在一个古老国家里是罕见的:除了存在这种情况之外,用于土地的资本和劳动之增加,使所获得的产物数量的增加在比例上是较低的,除非个别耕作者的技能同时也有提高。第二,不论农业技术的将来发展怎样,用于土地的资本和劳动之不断增加,最终必然造成因增加一定数量的资本和劳动所能获得的产物增加量之递减。

第二节一剂资本和劳动。边际剂,边际报酬,耕作边际。边际剂不一定是时间上最后的一剂。剩余生产物;它与地租的关系。李嘉图所注意的只限于一个古老国家的情况。

如果采用詹姆士·穆勒提出的一个名词,我们可以认为用于土地的资本和劳动,是由等量的陆续使用的各剂构成的。我们已经知道,最初使用几剂所产生的报酬也许是小的,而以后的许多剂就可产生大于按照比例的报酬;在例外的情况下,陆续使用的各剂所产生的报酬,甚至会交替地时增时减。但是,根据报酬递减律所说,早迟(总是假定同时在耕作技术上没有变化)总要达到某一点,过了这一点,一切增加的各剂所产生的报酬,在比例上就会小于以前各剂所产生的报酬。这剂总是指劳动和资本合在一起的一剂,不论它是由独力在自己土地上耕作的自耕农所使用,还是用来代表自己不从事耕作的农业资本家的费用。但是,在后一情况,费用的主体表现为货币形态;在研究与英国情况有关的农业经营的经济时,按照市场价值把劳动折为货币等价物来考虑,只说各剂资本而不说各剂劳动和资本,往往是便利的。

刚刚正好抵偿耕作者的费用的一剂,可以称为边际剂,它所产生的报酬可称为边际报酬。如果在近处可巧有已经耕种的土地,但这土地只是刚能抵偿它的费用,而没有剩余作为地租之用,我们就可认为,用于这土地的就是边际剂。这样,我们可以说,用于这土地的这剂,就是用于在耕作边际上的土地,这样讲法具有简明的好处。但是,这一论断并不需要假定存在这样的土地:我们所要注意的只是边际剂所产生的报酬,不论它是用于贫瘠之地还是肥沃之地,都没关系;必要的只是:它应当是能被有利地用于在耕作边际上的土地之最后一剂。

当我们说到用于土地的边际或“最后”剂时,我们的意思不是说时间上的最后一剂,而是说在有利的支出的边际上的那一剂,这就是说,使用这一剂刚好使耕作者的资本和劳动获得一般的报酬而没有剩余。以具体的例子来说,我们可以假定:一个农民想到再一次派些刈草的人到田地里去除草,踌躇一下之后,他决定这是上算的,不过这样做只是上算而已。因此,花在这上面的一剂资本和劳动,就是我们所说的最后一剂,虽然在以后收割时还要使用很多剂。当然,这最后一剂所产生的报酬,与其他的报酬是分不开的;但是,如果他决定不增加这次刈草,我们相信,生产物中就不会多出这一部分来,因此,我们就把这一部分产物全都作为最后一剂所产生的。

用在耕作边际上的这一剂所产生的报酬,既然是仅可抵偿耕作者的费用,那末,他使用各剂的总数所产生的各边际报酬的总和,也仅可抵偿他的全部资本和劳动。他所得的报酬如超过这个数额,这超过的部分就是土地的剩余生产物。如果土地是耕作者自己所有的,则这剩余生产物也归他所有。

注意以下一点是重要的:以上关于剩余生产物的性质之叙述,不是地租理论:我们要到很后的阶段才会说到地租理论。这里所能说的只是:这剩余生产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为地租,而地租是土地所有者为了使用他的土地能向佃户强行索取的。但是,以后我们将会知道,一个古老国家之田地的完全的地租,是由三个因素构成的:第一是由于自然所创造的土壤的价值;第二是由于人类对土地所作的改良;第三——这往往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由于稠密和富裕的人口之增长,以及公路、铁道等交通之便利。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在一个古老国家里,要知道土地在最早耕种之前的原来状态怎样,是不可能的。某些人类工作的结果,不论为好为坏,已经固定于土地之中,而与自然工作的结果无法区别:两者的分界线是模糊的,只能多少是武断地加以划分。但是,为了大多数的目的,最好是把对抗自然的最初的困难,看作是在我们考虑农民的耕作之前已经完全克服了。这样,我们当作是最初使用的各剂资本和劳动所产生的报酬,一般是一切报酬中最大的,而报酬递减的倾向立即就表现出来了。我们主要是考虑英国的农业,我们就可像李嘉图那样把英国的农业作为典型的事例。

第三节凡对土地肥力的衡量必然与地点和时间相关。

其次,让我们来研究陆续使用的各剂资本和劳动所产生的报酬之递减或递增的比率,是怎样决定的。我们已经知道,对于生产物中的一部分,人类也许看作是人类增加自己的工作,超过了单独由自然所能生产的产物之结果,但在这一部分生产物上,却有很大的差别;这一部分生产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是哪些作物、土壤和耕作方法而定。大体说来,从森林到牧地、从牧地到耕地、从犁耕地到锄耕地,这部分生产物是越来越多,这是因为报酬递减率通常在森林最大,在牧地较小,在耕地更小,而在锄耕地最小的缘故。

土地的丰饶或肥沃没有绝对的尺度。即使农业技术上没有变化,仅仅是生产物需要的增加,也可颠倒两块邻近的土地在肥力上的等级。当两块土地都未耕种时,或者都是同样地加以粗耕时,其中一块土地的生产物较少,但当两块地都是同样地精耕时,这一块土地就会超过另一块,而公平地列为较为肥沃的土地。换句话说,有许多土地在仅仅是广耕时,是最不肥沃的,而在精耕时,就变为最肥沃的了。例如,本身能排水的牧地,只要花费很少的资本和劳动,在比例上却可得到较大的报酬,但再投下费用,报酬就迅速递减了:等到人口增加,开垦一部分牧地,采用根菜、谷物和牧草混合耕种的办法,就会逐渐变为有利;因此,增加使用各剂资本和劳动所产生的报酬,就不会像以前那样迅速递减了。

有些土地当作牧地用是贫瘠的,但对用于这种土地的耕作和施肥的大量资本和劳动,却能产生多少是丰富的报酬;这种土地对于最初使用的各剂所产生的报酬并不很大,但报酬却是缓慢地递减。

再者,有些土地是低湿的。这种土地,像英国东部的沼泽地那样,除了柳条和野禽外,不生产什么东西。或者,像许多热带地区的情况那样,这种土地也许草木繁盛,但瘴气密布,人要在那里生活是困难的,工作就更为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和劳动的报酬起初是小的,但因排水的进步,报酬就增加了;而此后或许又下降了。

但当这种改良已经一旦实现时,投于土壤中的资本就不能移动了;耕种的初期历史是不会重演的;因增加使用资本和劳动所得的生产物,就表现出报酬递减的倾向。

已经种得很好的土地,也会发生类似的、但不像这样显著的变化。例如,土地虽不低湿,也许需要一点排水工作,以排出积水并使新鲜的水和空气能够畅通。或者,下层的土壤也许可巧是比地面的土壤天然地较为肥沃:或是下层的土壤虽不肥沃,但也许刚好具有地面的土壤所缺少的那些特质,因此,彻底的用蒸汽犁深耕的方法,就可永久改变土地的性质。

这样,当增加的资本和劳动所产生的报酬开始递减时,我们就不必认为报酬常会不断地递减。生产技术的改良——我们总是这样理解——通常可以提高任何数额的资本和劳动所能产生的报酬;但这里所说的不是这个意思。这里所说的意思是这样:农民的知识之增进姑且不论,他只使用他早已熟悉的那些方法,在他支配下的资本和劳动如能增加,即使在他耕作的后一阶段,有时他也可获得递增的报酬。②像一条链索的力量是它最弱一环的力量一样,土地的肥力也是为它最缺少的成分所限制,这样说是很对的。那些匆忙的人不要使用一条有一两个环节是很弱的链索,不论其余的环节是怎样坚固:宁愿使用比它细得多、而没有毛病的链索。但是,如果要做繁重的工作,而他们有时间进行修理,他们就会修好那条较大的链索,于是它的力量就会超过另一条链索的力量。这个事实可以用来解释农业史上许多似乎是奇怪的事情。

一个新的国家中最初的移民,通常都不要不宜立即耕种的土地。如果天生的植物可巧不是他们所要的那一种,则他们往往对这种植物的茂盛感到厌恶。不论经过细耕会变为怎样肥沃的土地,如果难耕的话,他们也不愿耕种。他们更不去耕种积水很多的土地。他们通常选择容易耕种的土地,这种土地只要用两把犁就能容易地耕作了,然后他们广泛地播种,所以,作物在生长时就可得到丰富的阳光和空气,并可从广阔的面积中吸收养料。

当美洲最初为人定居时,许多现在用马力机械做的农业工作,仍用手工去做;现在农民虽然非常喜欢平坦的草原,没有断树和石块,机器能容易操作而没有危险,但那时的农民也不大嫌恶山地。他们的收获在与耕作面积的比例上是小的,但在与种植作物所用的资本和劳动的比例上却是大的。

因此,直到我们知道一些关于耕作者的技能和进取心,和他能动用的资本和劳动的多寡,并且知道对生产物的需要使他以他现有的资源进行精耕是否是有利的时候,我们才能说一块土地比另一块土地肥沃。如果对生产物的需要使精耕有利,则给与大量资本和劳动以最大的平均报酬的土地,就是最肥沃的土地;否则,给与最初使用几剂资本和劳动以最好的报酬之土地,就是最肥沃的土地。肥力这个名词,除了与一定的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情况有关外,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即使有这样的限制,这个名词的用法还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有时,注意力主要是在于土地对精耕产生充分报酬,和对每亩土地生产很大的全部生产物的力量;而有时则在于土地的生产很大的剩余生产物或地租的力量,虽然它的总生产物是不很大的:例如,按照前一意义来说,英国现在的丰饶的耕地是很肥沃的,而按照后一意义来说,牧地是肥沃的。为了许多目的,这个名词不论理解为哪一种意义,是没有关系的:但在少数情况下确有关系,因此在上下文中必须要有解释的语句。

第四节因为人口压力的增加,贫瘠土地的价值通常比肥沃土地相对地增大。

但是,再进一步说,各种土壤的肥力大小之等级,是易于因耕作方法及各种作物的相对价值的变化而改变。例如,当上世纪之末,科克先生说明怎样用先种三叶草的办法,使小麦在轻松的土地上生长良好,因此,轻松土地的价值就比黏性土地相对地增大了;现在,这种土地有时虽然仍照旧习惯称为“瘠”地,但其中有一部分,即使听其自然,也比许多曾经细耕的土地具有较高的价值,而且实在较为肥沃。

其次,在中欧对于用作燃料和建筑材料的木材的需要之增加,已经使得有松树的山坡地的价值,比差不多其他各种土地的价值相对地增高。但在英国,由于煤代替了木材作为燃料,铁代替了木材作为造船材料,以及因为英国输入木材特别便利的缘故,山坡地价值的增高就受到阻碍了。又如,稻和黄麻的种植,往往使那种积水太多以致不能生长其他大多数作物的土地具有很高价值。再如,自从谷物条例废除以来,英国的肉类和乳品的价格,比谷物的价格相对地上涨了。如与谷物轮种就可盛产饲料作物的耕地的价值,比冷的黏性土地相对地增大了;永久牧地的价值比耕地相对地大大下降,但因人口的增加,这下降的价值已有一部分回升了。

对于普遍种植的作物和耕作方法之适合于特殊土壤的任何变化,姑且不论,也有一种不断的使各种土地的价值趋于均等的倾向。如果没有任何相反的特殊原因,人口和财富的增长会使贫瘠地达到肥沃地的价值。一度完全为人忽视的土地,由于投下了很多劳动,就可种植丰饶的作物;它在一年中所吸收的阳光、热和空气,大概与肥沃地一样多:而它的缺点能用劳动加以大大减少。

正像土地的肥力没有绝对的标准一样,良好的耕作也没有绝对的标准。例如,海峡群岛的最肥沃地方之最好的耕作,对每英亩土地也要花费极大的资本和劳动:因为这些地方靠近大的市场,而且在气候的没有变化和早熟方面得天独厚。如果听其自然的话,那里的土地就不会非常肥沃,因为,它虽有许多优点,但也有两个薄弱环节(缺少磷酸和碳酸钾)。但是,一部分依靠它的海岸上丰富海草的帮助,这两个薄弱环节就能加强了,因而这条链索就变为非常坚固。因此,精耕——或是像在英国通常称为“良好的”耕作——会使每英亩土地生产值一百镑的早熟的马铃薯。但是,美洲西部的农民如对每英亩土地也花费同样的支出,就会使他破产了;以他的情况而论,精耕不是良好的,而是不好的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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