琛醒来时已经快十一点了,对床的盛一铎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屋里只有他自己。感觉头要炸了,像宿醉了一样。刚试着起身却无力的跌倒,下身像被车碾压过,疼的他嘴角抽搐。
书桌上放着一瓶牛奶,一份三明治,都是温热的,旁边有张纸条。
字迹洒脱遒劲有力,“林琛,昨天是我不对,我知道说对不起不能挽回什么,知道你讨厌我,以后的生活我会尽量减少在你眼前的时间,如果你想要换寑,我可以搬出去住”
林琛满脸轻蔑“对不起有个毛用”
继续读道,“林琛,我承受我是个同志,我不知道我配不配去爱,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并非乱交的人,我只希望能向我爱的人表达出我的情意,如果足够幸运的话,我只说如果他会接受我并被世俗接受,至少不被当成怪物。”
盛一铎是同志他昨天就知道了,令林琛惊讶的是,盛一铎那样自尊高傲的人,那样一个事事争先好强的性子的人也能写出这么哀求无力的话,他的自立坚强去哪里了?
回想一下,他和盛一铎同宿快两年了,除去昨天,他从没发现他同性的取向,更是一次都没有看过他有任何出格的举动。
其实这种完美的隐瞒很辛苦,不是吗?说不上来同情,但却有些理解盛一铎了。
无意扫了一眼,背面还有一行小字,却惊的林琛说不出话来
那字工工整整不似盛一铎往昔常用的草书,温婉儒雅每笔含情。
“我希望成为你世界的一部分而不是路过-----林琛我喜欢你,第五百六十四天。
这…这……荒唐!”林琛半天只能说出这几字,盛一铎他喜欢我!?
“哗啦--!”林琛掀翻了桌子,牛奶食物洒了一地。“开什么玩笑!”
林琛不敢相信,也不给自己时间相信,他只知道他自已是个爷们,被男人表白?想想就一阵恶寒,“我他妈哪里像女的了,啊!? “大爷我明明很man!好不好!”
林琛扪心自问,自己男性特征明显到不能再明显,现在居然有男人觊觎他身上来了,而是踮记自己的还是朝夕相处的室友,叫他如何不气。
脾气发完了,可肚子却没志气的咕咕叫,林琛捡起地上的三明治,拆开包装,大块朵颐,“饭还是要吃的,跟什么斗气不能亏了肚子啊”
吃饱喝足撸了几把lol,战况出奇的好,拿了几把mvp心情稍微好点
下午的课也不打算去了,反正他这个学渣去了也听,听了也听不懂。
盛一铎是大概三点左右回来的,蹑手蹑脚的进门,就知道那小子不干别的在睡觉。
林琛还是被弄出的动靜吵醒了,他一向觉轻,起身斜了盛一铎一眼。两人不经意的对视,林琛忙转移视线,一时无话,空气都写满了尴尬。
盛一铎看着地上一片狼籍,取来扫把把牛奶杯的玻璃渣清扫干净,确认没有细小的碎片能扎到林琛才算行。
默默蹲下身,用抹布擦试干涸的牛奶渍。
盛一铎就半蹲半跪在林琛床边,这个姿势有些好笑。